文昌祥紡織牛津布廠家提醒所有紡織業的朋友,謹防被騙!
十年前,河南人李某大學畢業后來到吳江打工,先是在一家賓館工作,不久就因敲詐勒索被判入獄一年多,出獄后,做過多家紡織公司的業務員,后來又自己開了一家公司,懂得了一些布匹買賣的門道。
但由于經營不善,再加上生活不儉點,不但沒有掙到錢,反而欠下了一屁股的債務。面對上門討債的債主,李某感到越來越走投無路。有一天,他與一名前同事相遇,兩人境遇差不多,“惺惺相惜”的結果是決定騙點錢來還債。
因為要“做生意”,不能用個人的名義,一定要找個公司讓對方信任,李某“靈機一動”,先是改名換姓,再通過某個招聘網成功應聘為一家大公司的業務部經理,雙方約定李某以公司的名義經營,利潤分成。—箱包牛津布廠家
為了博得信任,顯示實力,李某還拉了以前的同事組成了“銷售”團隊,并租來了汽車,準備大干一番。
他先是把目光盯在了以前的一個上海老客戶上,與對方簽訂了一個金額30多萬元的滌塔夫采購合同,然后根據這個合同在盛澤的一家公司采購到了相應的貨物,支付了兩萬五千元的定金。
本來貨物采購完成,只等購銷雙方結算了,但中間人李某單方面取消了與上海公司的采購合同,只把少量的布送到了染廠加工,其他的全部讓手下人低價抵押給他人,獲得現金數萬元。
為了掩人耳目,讓被害人相信他的誠意和實力,他一般先是做一個小單子,讓人信以為真。
此后,他用同樣的方法共騙得了10家公司的布料,價值370余萬元,在此過程中,只支付了少量的訂金,布料低價出售后獲得的資金全部被其用于還債或揮霍。隨著騙局越做越多,李某只能走上逃匿之路,但最終還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—帳篷牛津布廠家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過程中,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,據此作出了上述判決,并判令繼續退賠受害人的損失。
合同詐騙罪是近年來多發的經濟犯罪之一,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,我院共受理合同詐騙案件20件,涉案金額達1.7億余元。